兒子每月給生父200,給乞丐2000,父親心寒起訴「兒子卻拿出了父親遺照」法院:無理取鬧

良心是做人做事的標準;良心是待人處事的原則。紙裡裹不住火,真的假的總有顯現的一刻;沒有不透風的牆,好的壞的總有戳穿的一天。一個人什麼都可以沒有,但一定要有良心。幫過你的人不能忘,忘了讓人寒心;疼過你的人不能斷,斷了讓人傷心;暖過你的人不能遠,遠了讓人痛心。


每個人都有年老的時候,如果我們在年輕時過於放縱自己,完全不顧家庭,等年老了,身體不便利了才後悔,才想起當年被自己拋棄的妻兒已悔之晚矣…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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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11月28日,大陸湖南省洞口縣人民法院人山人海,人們都在等著法庭最後的審判結果,劉笛山老人狀告兒子每月給自己這個父親200元,卻給個乞丐2000元的訴訟今天判決親朋好友們。

眾口一詞,幾乎都站在兒子劉致鋼一邊,認定法庭會還兒子劉致鋼一個公道!


「爸,你在我7歲時就離我和母親而去,你拋妻棄子40多年,這些年來,我和媽沒過一天好日子……」

兒子劉致鋼在法庭說得聲淚俱下:「你離開我們後,患病的母親為了瞞著我你是另尋新歡去了,她說你是去支援大西北,在那邊壯烈犧牲了,從小我雖然沒有父親,但我一直以你為豪!」


兒子劉致鋼一邊說,一邊拿出父親遺照:「爸,這些年來,您的遺照一直伴隨在我的身邊,從開始的愛到後來的恨,我經歷了太多太多……母親一個人含辛茹苦養育我到11歲,她忍受不了病魔的折磨和你的背叛,在一個深夜跳河自盡,從此,我成了一個孤兒……」

「爸,你真的配不上這個稱呼,我11歲就成了個沒爹沒媽的孤兒,完全拜你所賜!如果沒有林叔叔,我肯定活不到今天……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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