到中國經商!尪「7年不聞不問」早在當地另組家庭 「一見全家福」正宮心碎提離婚

示意圖非當事人/圖片來源:IStock


最終法庭傳喚阿強,但言詞辯論期日他卻從未到場,也沒有提出任何書面陳述或聲明,依然保持神隱,為此法官認定阿強已超過7年沒有回到台灣的家,最後出境紀錄則落在2018年,可說是從5年前就沒有返台過,即便過去曾回台,卻仍然沒有回家,得以看出男方確實無心經營這段婚姻,考量造成此情形,男方需付的責任較大,由此批准了妻子的離婚請求,如今全案雖可再上訴,然而這樣看來現在的狀態彷彿是不可避免的結局。



示意圖非當事人/圖片來源:IStock


如果早已無心經營一段婚姻及感情,又何苦不還給彼此自由的生活呢?


參考來源:ETtoday新聞雲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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