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清芳「僅花500拿16億贍養費」斷開15年婚!離婚真正原因曝光「我成了局外人」:不再為兒隱忍
53歲資深歌手張清芳和投資教父宋學仁、上月宣布離婚後,讓外界十分震驚!兩人發出共同聲明表示,因為「無法克服雙方差異性」這段15年豪門婚姻才會畫下句點,但據《鏡週刊》深入調查,張清芳真正離婚的原因,卻是在家庭中「像個局外人」!?
圖片來源:中時電子報
Advertisements
據《鏡週刊》爆料,離婚是張清芳主動提出,並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告,整起離婚案僅花半天就調解成立,而張清芳花了1000元調解費用,因調解成立又退回500元,最終只用了500元,就分到前夫多達16億元的財產。
Advertisements
當天兩人在法官調解下達成共識,張清芳最後獲得13億元現金和股票、和價值3億元的豪宅。知情人士透露,之所以這麼迅速是因兩人進法院前,就已經談好條件,財產分配上則比較耗時,需在擬定清單上一個個確認後簽字。
五年前,夫妻倆為了兒子的中文教育,決定搬回台灣,還在外雙溪自建400坪別墅定居。據悉,張清芳對法官坦承「覺得在婚姻中失去自我,變成家庭局外人」,才是真正離婚主因,不管做什麼事,都要經過宋學仁同意,她曾抱怨:「先生太沒有安全感、太嚴厲!」